薛城区公司注册商标的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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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公司注册商标的相关规范

作者:枣庄圣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26 08:03:17

商标,大家都不陌生。从衣食住行到吃喝玩乐,对商品或服务的选择也意味着对该品牌的认可。大多数人都能意识到商标的存在,却少有人能认识到商标的价值;企业都在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却并非所有企业都会注册商标。今天,商标的价值以及企业为什么要注册商标。所谓商标,是指商业主体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能够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

从定义中即可知晓,无论是哪种商标,都是使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组合的标志。申请商标时要注意,申请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企业为什么要注册商标呢?商标就是一个企业的牌子,企业注册一款商标,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香奈儿迪奥兰蔻虽然都生产香水,但消费者却不会将它们的产品混淆,这正是商标的作用!企业注册成功商标后,就该经营品牌,培养消费者消费习惯,进而扩大市场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品种繁多的商品充斥市场,消费者需要一种能快速而有效的辨别不同产品的方法,而市场信誉度良好的商品无疑会成为消费者的首选!我们平常逛街会选择知名品牌购买,正是基于对这些品牌的信赖。不仅消费者认牌子,地方各级工商局也是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可以说,商标是一个载体,是沟通各个市场主体的桥梁。

当然,商标对企业的意义远不止这些,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以对其价值进行评估;也可以通过转让、许可或质押等方式获得实际的经济利益。企业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是不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也就是说,别人可以随意使用这款商标而不构成侵权。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只要它没有将该枣庄商标注册,那么,其他人就能通过商标申请,获得该商标的专用权。

使用未注册的商标,还容易造成不经意商标侵权的问题。如果该商标的近似商标已经注册并用在了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再使用该商标也是侵权的。拥有一款注册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未注册商标对企业造成的伤害让人不寒而栗!企业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走的更远,别忘了商标先行。

强大的商标可以帮助您建立一个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成功品牌。但是,许多小企业主甚至在他们经营了数月甚至数年后才考虑商标保护。枣庄商标注册公司这种方法可能会适得其反。虽然您可以随时申请联邦商标保护,但无法保证您的商标将被批准注册,即使您花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来建立您的品牌。

最佳策略是从一开始就考虑商标,理想情况是,当您选择商家名称和徽标并形成业务实体时。商标搜索如何帮助您建立强大的品牌您的公司名称可以构成您品牌的核心,也可能造成严重的商标问题。如果您选择的名称与现有商标太相似,则可能无法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注册您的商标。

如果您继续使用该名称,其他商标所有者可能会威胁诉讼。然后,要解决这些问题,您可能需要更改品牌名称。这意味着失去您的名字认可,可能会花费数万美元购买新标志,标签,营销活动以及重塑您业务所需的一切。避免这种情况的最佳方法是在您提交名称并花钱进行营销之前进行商标搜索。

全面的商标搜索将告诉您是否存在任何可能造成问题的“容易混淆的”商标。正如这句话暗示的那样,一个“容易混淆的”商业名称有可能使顾客感到困惑,因为它看起来或听起来像你的名字,而且它用于与你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商品或服务。例如,Delta水槽和Delta水龙头是可能令人困惑的相似,因为水槽和水龙头是相关的。但Delta水龙头和Delta航空公司不是。决定是否注册您的商标您无需在USPTO注册您的商标即可获得一些商标保护。

未注册商标可能在您所在地区拥有“普通法”保护,或者您可以在州内注册以获得全州保护。但这些都不如联邦商标那么强大,后者在全国范围内扩展并为外国注册铺平了道路。联邦注册商标还允许您在联邦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并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注册,以阻止侵权商品的进口。

在使用之前注册商标一般而言,您必须在您的企业中使用商标才能拥有商标权。但是,USPTO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在未来保留其商标使用权的方式。当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您必须根据您的商标“使用商业”或“意图使用”申请。当您使用“意图使用”时,这意味着您尚未使用您的商标,但计划在不久的将来使用它。

无论您选择何种申请,USPTO都将处理您的申请,检查冲突的商标,通知您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举行公众反对期。如果您以“意图使用”为基础提交申请,那么一旦这些障碍被清除,您将收到有条件批准的津贴通知(NOA),您将需要开始使用您的商标并提交额外的文书工作。完成联邦注册程序。

在“意图使用”的基础上尽早申请意味着当您忙于将其开始时,您不会冒另一个企业注册类似商标的风险。如果您已经开始经营并首次考虑商标,您仍然可以进行商标搜索并申请扩大对联邦商标注册的保护。但是,在保护您的商标方面,您越早开始考虑保护就越好。

枣庄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家对前述有关商标事务的办理都制定了非常严格要求的规定和特殊的法定程序,办理这些商标事务的要求和法定程序都非常复杂,时间长,不确定因素多,连续性强,需要非常熟悉各个法定程序和环节。

其次,相当一部分商标注册公司业务属于非法律性的专业事务。需要专门的知识和长期实践经验积累才能准确把握和判别相应的情况,透彻掌握(熟知并能运用)商标审查准则,灵活运用规则和技巧,合法规避法律风险。商标注册申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仅以商品分类为例,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共有42个大类,涉及几万种商品,中国又将其分为485个类似群,体系庞杂,内容琐细,且还不断更新变化,对商品类别和类似群的判断,需要专门知识和长期实践经验才能准确地把握和判别。

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由于申请人自己没有专业的商标知识,在商标注册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前功尽弃。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会痛失商标注册的时机。即使注册成功也不能最大范围保护自己。从另外的角度上看,我国近几年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创世界之最,在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暴涨的同时,商标注册成功的难度也越来越高,如果是不通过商标代理人以专业的方式进行查询、分析、策划后确定注册方案,而是直接注册的话,商标注册的一次性成功率是非常低的。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不同于专利、著作权等其他类别的知识产权,有其独特性。

商标法律知识并不是仅仅通过学习《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就能立即掌握其全部知识的,商标代理人所具有的商标法律专业知识是需要通过对系列商标法律知识的全方位专业学习和实践积累的,是普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商标知识所无法相比的。

对于这种情况下,只有素质良好的高水平专业商标代理人,才能够在代理过程中,对于主管当局的每一项法律决定,进行充分地分析判断,看引用的法律条款是否正确,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做出的决定是否合法。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向委托人转达主管当局的这些法律行为时,应当附上代理人自己的意见、看法和主张供委托人参考,同时还要附上解决问题的办法供委托人选择。对委托人的要求或主张,也要加以分析,看其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被主管当局认可的可能性。

才能够正确地运用法律、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在其授权范围内,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依法实施代理行为,为委托人提供最佳的服务。此外,在遭遇到有关商标的侵权诉讼、近似商标的分析判断、恶意抢注、商标使用的不正当竞争、许可或转让过程中的技巧或纠纷处理等等问题时、由于商标类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专业性和系统性,并非是普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可以胜任解决的,非常有必要通过有经验的专业商标代理人员或者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来解决或提供代理服务。说得更直接一点就是: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完成,这才是效率最高的办事方式。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第三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四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第五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第六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八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收费减缴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缴请求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九条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第十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后的应缴数额缴纳专利费。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

第十一条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审批决定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将更正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减缴专利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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